校务公开
行事历
- 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…01-10
- 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…01-03
- 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…12-27
- 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…12-20
- 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…12-13
- 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…12-06
- 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…11-29
通知公告
- 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…01-26
- 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…01-26
- 珠海市理工学校2024—2…01-26
- 关于2024-2025学年第二…01-20
- 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…01-19
- 关于胡琼同志的任前公示01-18
- 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…01-18
关于修改我校学分制管理制度的通知
根据2004年我校全面实行学分制管理制度以来所遇到的问题,教务处提出了修改学分制管理制度的方案,经校行政进行审议通过,现将修改方案通知如下:
1、奖励学分:包括技能证书奖励学分、竞赛奖励学分、社会实践活动奖励学分三个部分。
技能证书奖励学分:指学生考取的各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与操作技能等级证书(含上岗证):按高级8个学分,中级(含全国英语等级、全国计算机等级)4个学分、初级(含上岗证)2个学分计算。 取消原来按照全国、省、市技能证书级别来确定学分的规定。
竞赛奖励学分:按原奖励学分规定不变。
社会实践活动奖励学分:包括青年志愿者活动、社区实践活动、社会调查、公益劳动等以30课时为1个学分计算,但每人累计最高不超过4个学分,具体由团委学生处考核统计。
说明:
技能证书奖励学分、竞赛奖励学分:由教务处负责审验,一经确认即取得相应规格学分。
社会实践活动奖励学分:团委学生处根据学生在活动期间各方面的表现做出书面评价,成绩合格,取得学分。由团委学生处考核统计后报教务处导入学分系统。
2、毕业学分为170学分。顶岗实习学分按以下方法计算学分
合格:25分/学期,优秀:30分/学期,不合格:0分
说明:顶岗实习学分由实训处、顶岗实习管理人员根据用人单位意见、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考核统计,并报教务处导入学分系统。
3、经第六学期结束实习后,由教务处统一公布学分。
毕业条件:学分达到170学分;获得1个等级证书以上;德育考核及格
未达到170学分且有课程不及格的学生,必须按要求参加重修,具体管理办法见《市三职校学生重修管理条例》。
本修改方案自公告日开始执行。
市三职校教务处